鹽政辦發〔2020〕29號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鹽城市醫療保險住院按疾病診斷
相關分組付費項目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委、辦、局,市各有關直屬單位:
《鹽城市醫療保險住院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項目試點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付費項目試點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有序推進我市醫療保險住院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簡稱DRG)付費項目省級試點工作,經研究決定,2020年—2022年我市開展DRG付費項目試點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利用2年時間,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鹽城市醫療保險總額控制下的DRG付費模式,引導定點醫療機構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增強風險責任意識,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顯著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不斷提升醫保基金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水平。將DRG應用到醫療機構評價中,促進醫療機構管理現代化、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
二、工作任務
(一)2020年6月,成立項目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等組織機構。(牽頭部門:市醫保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二)2020年7月,組織項目招投標工作。(牽頭部門:市醫保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
(三)2020年6月—9月,完成市區醫療機構近三年的病案首頁數據采集工作,根據就診人群年齡、病種、疾病相關性、醫療成本等情況,形成本地疾病相關分組,建立鹽城市版DRG付費分組器。(牽頭部門:市醫保局;配合部門:市衛健委、相關醫療機構)
(四)2020年7月—9月,確定首批試點醫療機構名單,邀請專家根據國家醫保版疾病診斷、手術操作編碼規范,指導試點醫療機構進行對接融合。(牽頭部門:市衛健委;配合部門:市醫保局、相關醫療機構)
(五)2020年7月—12月,建立DRG信息采集平臺,組織試點醫療機構按照平臺接口標準開展HIS系統適應性改造工作,根據統一標準更新編碼體系、病案首頁、電子病歷格式等,規范信息填報和傳送。(牽頭部門:市醫保局;配合部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
(六)2020年10月—12月,開展數據質量評估,審核試點醫療機構上傳信息,對不符合標準的數據,要求醫院進行修改和完善,確保上傳信息的標準化、完整度和準確性。(牽頭部門:市醫保局;配合部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相關醫療機構)
(七)2021年1月—9月,運用分組器進行試算,測算指標包括:各診斷相關組的就診人次、費用結構、平均住院日、中低風險組院內死亡率等。組織專家對數據分析結果進行評估,調整完善相關疾病分組,并根據醫療機構的類別、級別、專科特色確定同級同類醫療機構各組難度系數、成本系數。(牽頭部門:市醫保局;配合部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
(八)2021年5月—9月,在試點醫療機構進行DRG付費試運算。在原支付方式正常實施狀態下,對新產生數據信息進行DRG同步運算,將結果反饋給試點醫療機構進行調整完善。(牽頭部門:市醫保局、市衛健委;配合部門:市工信局、相關醫療機構)
(九)2021年6月—12月,擴大試運行范圍,將市區其他醫療機構納入DRG付費試運行范圍。同步完成醫療機構編碼體系建立、信息系統對接改造、數據規范上傳等工作,并組織醫療機構業務培訓。(牽頭部門:市醫保局;配合部門:市衛健委、市工信局、相關醫療機構)
(十)2022年1月起DRG正式在市區運行并向縣(市、區)推廣。(牽頭部門:市醫保局;配合部門:市衛健委、相關醫療機構)
三、組織架構
為加強DRG付費項目的組織領導,確保省級試點工作有效推進,決定成立我市DRG付費項目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 長:費 堅 副市長
副組長:王 勝 市政府副秘書長
徐 杰 市衛健委主任
范建江 市醫保局局長
成 員:陳守年 市發改委二級調研員
劉必利 市大數據管理局副局長
唐 康 市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劉 江 市人社局四級調研員
顧紅榜 市醫保局副局長
孫燕春 東臺市副市長
何春明 建湖縣副縣長
徐加曄 射陽縣副縣長
王 寧 阜寧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程 熙 濱海縣副縣長
桑良舉 響水縣副縣長
張德凱 大豐區副區長
肖樂農 鹽都區副區長
朱杰成 亭湖區副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醫保局,由范建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要職責:督促本項目工作任務按時序有效推進,研究工作進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措施建議,重大問題提請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解決。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部門職責,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門要切實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大局出發,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方案實施計劃,分解具體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確保責任落實到人,全力參與改革試點并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市醫保局總牽頭DRG付費項目的試點工作,擬定出臺實施方案,負責組織推進等日常工作。市衛健委負責數據采集工作,制定行業標準和規范、加強臨床路徑管理、開展數據質量評估、督促各醫療機構按時完成信息化和標準化改造,確保數據填報上傳的準確性、真實性、及時性。市人社局配合做好“金保系統”數據的采集,做好與DRG付費系統的對接。市財政局負責保障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試點工作的各項經費。其他部門按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二)統一思想認識,加強培訓宣傳
各級各部門、各試點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此次改革試點工作,積極參與專項培訓和培訓基地建設,加強編碼員等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大病案質量管理力度,為項目實施提供智力支持和信息支撐。對于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統一思想認識,做好宣傳動員、政策解釋工作,確保改革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三)強化督促考核,確保工作落實
各牽頭部門應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及時掌握配合部門工作進展情況,涉及重大問題要主動提請領導小組協調解決,推動改革工作得到實質性的進展。同時建立工作監督考核機制,將各試點醫院的工作配合情況列入年度考核范圍,并與年終績效、醫保結算相掛鉤。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監委,
市法院,市檢察院,鹽城軍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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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