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政辦發〔2019〕4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鹽城市加強個人誠信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鹽城市加強個人誠信建設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98號)和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7〕144號),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增強社會成員誠信意識,提高全社會信用水平,營造優良信用環境,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標
——2019年底,制定出臺市級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失信分類標準和共享交換規范,完成重點領域重點人群個人信用記錄建設,實現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建立健全個人及其行為的信息記錄、歸集、管理和使用,以及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機制。
——2020年底,在全市范圍內建立起全面、規范、有效的個人誠信體系,實現各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和應用,構建較為完善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動信用信息在個人經濟社會活動中廣泛應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讓誠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
二、重點工作及任務分工
(一)加強個人誠信教育
1.大力弘揚誠信文化。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積極營造“守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社會氛圍。(牽頭單位:市文明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2.廣泛開展誠信宣傳。積極利用網站、報刊、廣播、電視、公眾號等各類媒體平臺,集中宣傳信用政策法規、信用知識和典型案例。創作刊播誠信主題文藝作品、公益廣告。運用社區市民學校、公益性文化單位等陣地,培育誠信文化。(牽頭單位:市文明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3.積極推介誠信典型。大力發掘各行業各領域誠信典型,廣泛開展選樹誠信典型活動。支持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向社會推介誠信典型和無不良信用記錄者,推動實施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措施。(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文明辦,市各有關部門)
4.抓好重點人群誠信教育。深入開展黨員干部誠信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用模范行為帶動誠信風尚的形成。抓好企業管理者群體的誠信教育,在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勞動用工和環境保護、稅費繳納等各領域建立信用管理機制。加強對公務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律師、會計從業人員、注冊會計師、統計從業人員、注冊稅務師、審計師、評估師等重點職業人群的守信遵規教育,培養職業操守。(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市文明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5.全面加強校園誠信教育。在中小學德育課程中進一步強化誠信道德教育,組織開展誠信宣傳主題教育及典型評選活動。推動駐鹽高校加強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歲以上成年學生信用檔案,將學生個人誠信作為升學畢業、評先評優、獎學金發放、鑒定推薦等環節的重要考量因素。在高校開展校園誠信主題辯論賽、大學生誠信知識競賽和誠信典型評選等學生誠信教育主題活動。對在國家考試舞弊、學術造假、不履行助學貸款還款承諾、偽造就業材料等失信行為人強化教育,并依法依規記入個人信用檔案。(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文明辦、團市委)
6.廣泛開展信用教育培訓。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駐鹽高校院所開設信用管理相關專業和信用學科課程。加大對信用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鼓勵各類社會組織和企業建立信用管理和教育制度。組織編寫信用知識讀本,依托基層組織向公眾普及信用知識。(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文明辦、市人社局、市各有關部門)
(二)加快推進個人信用記錄建設
1.推動完善個人實名登記制度。推進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實現市人口信息庫與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對接和信息共享。推動在政務服務等重點領域的實名登記和個人身份信息實時核查服務,穩步推進個人身份信息網上一體化認證、核查和信息服務。(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市行政審批局、市各有關部門)
2.建立重點領域個人信用記錄。以食品藥品、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環境保護、生物安全、產品質量、稅收繳納、醫療衛生、勞動保障、工程建設、金融服務、知識產權、司法訴訟、電子商務、志愿服務、涉稅中介服務、統計調查等領域為重點,建立健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律師、教師、醫師、執業藥師(從業藥師)等關鍵崗位的食品藥品從業人員、評估師、稅務師、注冊消防工程師、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從業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認證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游、寄遞人員、安全評估師、衛生評估師、道路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機動車駕駛人、環境影響評價及檢驗監測從業人員、質量檢驗檢測人員、專利代理人、電子商務平臺從業人員以及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負責人及相關注冊人員等重點人群個人信用檔案。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加快完善個人信用記錄歸集機制,歸集各類職業人群基礎信息、履職信息、榮譽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個人征信機構要大力開展重點領域個人征信信息的歸集與服務。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等行業組織建立健全會員信用檔案。(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人民銀行鹽城支行,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三)完善個人信息安全、隱私保護與信用修復機制
1.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嚴格執行保障信息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個人信息查詢使用登記和審查機制,防止信息泄露,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確保信息安全。加強信息安全監管技術手段建設,嚴格實施網上應用統一身份認證。加大通信市場準入管理,依法建立互聯網企業開展增值電信業務許可的信用信息記錄和審查制度。建設運行好全市快遞業安全監管與服務云平臺。落實通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委網信辦、市工信局(市大數據局)、市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鹽城支行)
2.加強隱私保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要求,加大對泄露、篡改、毀損、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等行為的查處力度。(牽頭單位: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法院、市檢察院、人民銀行鹽城支行)
3.規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依法加大對各查詢網點的授權、查詢結果、查詢人員全過程管控。加強金融消費者信息保護工作,打擊防范通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牽頭單位:人民銀行鹽城支行,配合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公安局、市委網信辦等市有關部門)
4.加強重點管控。依法加強對信用服務機構、互聯網企業、大數據公司、移動應用程序開發企業以及其他查詢、使用個人信用信息的單位的重點管控,規范其個人信息采集、提供和使用行為。依法依規建立信用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信用檔案和違規經營“黑名單”制度。(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委網信辦、市各有關部門)
5.建立信用修復機制。建立信用告知、約談、承諾以及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糾錯、修復等機制。明確各類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暢通信用修復渠道,豐富信用修復方式,完善投訴辦理機制。(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四)規范推進個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
1.建立健全市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和服務平臺。加強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與省、市有關部門和縣(市、區)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對接與信息交換共享。依法依規推動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個人信用基礎數據庫與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信息共享。實現個人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和應用。(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人民銀行鹽城支行,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2.推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依法制定完善全市統一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失信分類標準和共享交換規范。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市人口信息庫等,逐步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互查機制。大力推動有關部門依法認定公布的“黑名單”信息以網絡對接方式,嵌入各相關部門業務管理平臺。(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公安局、人民銀行鹽城支行、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3.積極開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務。依法依規向社會提供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權查詢服務。推進個人信用信息在相關環節中的應用,鼓勵應用個人信用查詢報告。探索制定基于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分類管理和誠信積分管理機制。積極探索各級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向個人征信機構提供服務。(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總工會、市婦聯、人民銀行鹽城支行、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五)完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1.完善守信激勵機制。對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確定的信用狀況良好的誠信主體等建立優良信用記錄。創新守信激勵措施,為守信主體提供更多便利服務。(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2.完善失信懲戒機制。研究細化并落實各領域個人失信行為的分級管理,依法依規對個人嚴重失信行為采取聯合懲戒措施。(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3.推動形成市場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建立健全個人嚴重失信行為披露、曝光與舉報制度,依法向社會公開披露個人嚴重失信信息。鼓勵市場主體對嚴重失信個人采取差別化服務。支持征信機構依法依規采集個人嚴重失信行為信息,納入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個人誠信體系建設支撐體系,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個人信用體系建設與管理相關工作。涉及重點職業人群信用管理的市各有關部門可在不突破規定內設機構總量前提下,整合職能,調整機構,加強工作力量,負責相應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信用監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統籌規劃,扎實推進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市、縣信用管理部門要建立工作考核推進機制,加強指導、督促和檢查。鼓勵和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共同推進,形成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強大合力。要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經費保障,加大對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信息應用、宣傳教育和人才培訓等方面的資金支持力度。(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市財政局、市各有關部門,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2.強化政策支撐。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政策支持,加快完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記錄、歸集、處理和應用等各環節的規范制度,健全個人信用信息共享應用、失信程度認定、信用修復、信息安全及隱私保護等制度。(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市各有關部門,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3.強化責任分工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制定實施計劃,確保責任到崗、工作到人、措施到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要將各地各部門個人誠信建設成效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考評內容,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信用辦),配合單位: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監委,
市法院,市檢察院,鹽城軍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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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