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政辦發〔2021〕13號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2021年鹽城市深化“放管服”
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委、辦、局,市各有關直屬單位:
《2021年鹽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1年鹽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以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為目標,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為堅定走好“兩海兩綠”路徑,加快推進“四新鹽城”建設,譜寫“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鹽城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續簡政放權,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一)壓減行政審批事項。及時做好國務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的銜接落實,動態調整行政權力事項清單、責任清單、事中事后監管清單。全面清理公告備案、計劃目錄、布局限制、認證檢測等各類管理措施,以及借信息化平臺建設之名新增的審批環節,嚴防變相審批和違規亂設審批。系統梳理企業年檢、年報事項,分批次推進年檢改年報,推動年報事項“多報合一、信息共享”。編制、公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清單,確保清單之外無收費。(責任單位:市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協調辦)、市委編辦、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深入實施“證照分離”改革。著力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2021年底前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市域覆蓋,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分類改革,其中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力爭達到100項以上。(責任單位:市協調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三)加快推行告知承諾制。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明確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范圍、適用對象、工作流程和監管措施等。在省級以上開發區,試點政府投資項目“容缺預審+告知承諾”審批,探索對具備條件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管理。(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四)分類推進開發區精準賦權。按照“權責一致、職能匹配、能放盡放、精準賦權”原則,統籌推進省級以上開發區精準賦權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將經濟管理、投資服務權賦予開發區管理機構,對發展效益高、辦件體量大的省級開發區,試點探索賦予市級經濟管理權限。支持市開發區借鑒自貿試驗區改革經驗,推動相關領域省級經濟管理權限下放。(責任單位:市協調辦、市司法局、市委編辦、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五)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版)》,落實外資準入負面清單。進一步放寬新興行業企業名稱登記限制,放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經營場所限制,試行“一照多址”。深入實施“一業一證”改革,在首批15個行業成功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覆蓋范圍,完善綜合許可制度,推動實現“一證準營”。優化藥店開設審批,對申請開辦只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零售企業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推動取消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清理對開辦藥店設定的間距限制等不合理條件,同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行政審批局、市醫保局)
(六)壓減工業產品強制性認證事項。進一步壓減涉及工業產品的行政許可事項和強制性認證事項,廣泛推行產品系統管理,解決重復檢驗檢測、重復審批認證等問題。根據國家和省市場監管局部署要求,推動將強制性認證目錄中適用自我聲明方式的產品種類擴大至30%以上,進一步整合劃分過細的認證單元。增加指定的認證機構數量,對不涉及產品安全的變更無需申報,壓縮認證時間和成本。(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各有關部門)
(七)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管理,加快推進全流程在線審批,著力推廣“容缺預審”“清單式+告知承諾制”“拿地即開工”“多測合一”“多規合一”等改革創新舉措,探索將水利、交通等類型工程納入改革范圍。適時啟動工程審批管理系統迭代升級,提高“網上中介超市”應用率,打通數據壁壘,優化平臺功能,積極推進與建筑市場監管、施工現場監督、房地產管理等相關系統互聯共享。(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各有關部門)
(八)深入推進區域評估。鞏固已有改革成果,深入推進全市區域評估工作。拓展區域評估覆蓋范圍,結合園區發展規劃,推動市級工業園區、旅游園區、服務業聚集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深入開展區域評估工作。單體項目建設審批時,符合區域評估成果運用條件的,可依據已批復的區域評估成果不再進行單獨評估或簡化相關評估環節及申請材料,環境影響評價等法律法規特別規定需要開展單獨評估的事項除外。(責任單位:市協調辦、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文廣旅局、市發改委,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二、強化放管結合,提升整體監管效能
(一)加強審管互動銜接。進一步厘清市縣審批部門和監管部門職責邊界,完善政府部門權責清單。搭建審管互動平臺,建立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審批、監管信息“雙推送”“雙回路”機制,實現管理閉環,確保有效銜接。(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委編辦,市各有關部門)
(二)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梳理編制重點監管事項清單,向社會公開。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結合起來,減少對守法誠信企業的檢查次數。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范圍,將更多事項納入聯合抽查范圍。進一步充實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緩解基層“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人員不足問題。(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各有關部門)
(三)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明確的監管職責,全面梳理部門職責范圍內的監管事項,明確監管部門、監管對象、監管措施、設定依據、監管結果、監管層級等內容,納入“互聯網+監管”系統統一管理并動態更新。加強監管數據匯集,完善“互聯網+監管”系統風險預警模型,形成風險預警線索推送、處置和反饋機制,提升監管智能化水平。(責任單位:市協調辦、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工信局,市各有關部門)
(四)持續推進信用監管。依法依規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第三方服務機構管理,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信用監管示范工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切實保障市場主體權益。根據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風險程度和企業信用等級,綜合考量安全生產、質量安全、生態環保、守法履約、社會責任等,探索實施差異化監管。(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各有關部門)
(五)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改革按區域、按行業監管的習慣,創新監管標準和模式,發揮平臺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在部分領域實行柔性監管、智慧監管,開展“沙盒監管”、觸發式監管等包容審慎監管試點。(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各有關部門)
(六)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守好安全和質量底線,對疫苗、藥品、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領域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的嚴格監管。開展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在生產環節對有投訴舉報和涉嫌存在質量問題的生產單位實施重點檢查,在使用環節對風險分析確定的重點設備使用單位實施專項檢查。重點整治定點醫療機構及其他服務機構的不規范診療行為,建立欺詐騙保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對欺詐騙保行為加強部門聯合排查。加強互聯網領域監管,開展移動應用程序(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完善與企業投訴舉報聯動處理機制,及時核實處理用戶投訴舉報。(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各有關部門)
(七)規范執法行為。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情況抽查。規范城市管理部門執法行為,完善城管執法標準和要求,加大對隨意執法等行為的查處力度,降低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各有關部門)
三、優化政務服務,提高企業群眾辦事便利度和滿意度
(一)持續完善四級政務服務體系。實施市政務服務大廳2.0版升級改造工程,優化布局,完善功能,綜窗受理,閉環服務。建設數據駕駛艙,匯聚各渠道審批、服務和監管行為數據,全面、集成、實時展示大廳人流量、窗口熱力度、辦件量及流量趨勢分析。加快縣級政務服務大廳標準化建設,推動即辦件再提速,提高大廳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強鎮村為民(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推進全科窗口服務,加快實現“就近辦”“掌上辦”“自助辦”。全面推行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開展“最佳政務大廳”、“最美政務人”評選活動。(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二)全面實現“一門辦理”。圍繞“應進必進”,持續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創造條件推進公用事業類事項進駐,探索將稅費減免、科技創新、財政補貼、職稱評定等事項引入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推動企業群眾辦事從“找部門”向“找政府”轉變。因場地等原因設立的分中心全部納入一體化管理,并在綜合性政務服務大廳設立全功能窗口。加強全科政務服務隊伍建設,發揮基層網格員優勢,開展幫辦代辦服務。(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鹽城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各有關部門)
(三)加快推進政務服務高頻事項異地通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年底前實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就醫結算備案、社保卡申領、戶口遷移等132個事項異地通辦。編制“全市通辦”事項清單,統一辦理流程、辦事指南、辦理時限等,實現160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全市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加快推進“不見面審批(服務)”,將法定程序沒有要求必須見面的審批事項,列入“不見面審批”事項清單;對法定程序要求必須見面的審批事項,通過人臉識別、大數據比對、信息庫檢索、遠程踏勘、視頻核驗等信息手段或第三方評估、幫辦代辦等服務方式,推進“不見面”辦理。(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工信局、市醫保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四)深化“一件事”集成服務。從企業和群眾“辦成一件事”角度出發,將涉及的相關審批服務事項打包,提供套餐式、主題式服務,實行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時辦結。在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試點的基礎上,加大推廣力度,規范流程標準,推動條件成熟的“一件事”線上辦理。持續提升不動產交易登記一件事、企業開辦一件事、人才服務一件事改革成效,打造“一件事”改革的鹽城樣板。2021年,重點推進開餐館一件事、開旅館一件事、新生兒出生一件事、結婚(離婚)一件事、身后一件事、初次就業一件事、退休一件事、軍人退役一件事等,繼續深化敬老援困、鄉村振興等一類事集成改革。(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五)提高政務信息網絡支撐能力。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編制“需求”和“供給”清單,規范共享應用,強化數據保障。加快電子證照庫建設,深化電子印章系統應用,提高電子證照應用率,拓展電子印章應用場景,不斷完善以五大數據庫為基礎的政務數據支撐體系。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實施“政務通”工程,形成“一端受理、整體服務、一次認證、全網通行”的服務模式,將更多政務應用接入“我的鹽城”APP,加快推動政務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加快全市政務外網安全管理監控平臺和運維平臺建設,構建大數據安全管理機制,推動市級安全監管中心建設,建設立體安全防護體系。(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工信局,市各有關部門)
(六)提升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水平。優化工作機制,完善制度規范,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程序、交易規范、服務標準、服務流程“四個全市統一”,提高重大項目、重點工程服務質效。落實“應進必進”要求,推動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全部進場交易。深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不見面”交易、市縣一體化工作,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情況監督平臺,加大信用信息應用力度,提高智慧監管、信用監管水平。(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各有關部門)
(七)拓展12345在線平臺功能。2021年6月底前完成非緊急類政務服務熱線整合,辦好“督辦面對面”欄目,開展“一把手走進12345”活動,完善“一哨聯辦”工作機制,加強重點工單跟蹤督辦會辦,擦亮“讓人民群眾沒有不滿意”的政務熱線品牌。深化“一企來”企業服務熱線建設,對企業訴求“接訴即辦”,建立健全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提高12345“一企來”企業服務成效。以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作為評判標準,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完善好差評制度。(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八)優化民生保障服務。清理水、電、氣、網等報裝過程中的附加審批要件和手續,加快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上辦。支持鼓勵醫療機構對接互聯網平臺,開展互聯網復診、互聯網健康咨詢、遠程輔助診斷等服務。實現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線上辦理,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將更多符合條件的醫藥機構納入定點管理。加強社會救助部門間數據共享,利用大數據分析,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及時開展救助。加快推進高頻公證服務事項“一網通辦”。(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委、鹽城供電公司、市衛健委、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各有關部門)
四、聚焦關鍵領域,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一)優化內外資企業開辦注銷服務。延伸企業開辦鏈條,將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納入企業開辦線上“一表填報”申請辦理。推進部門間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優化稅務注銷等程序,實現辦理進度和結果實時共享。擴大簡易注銷試點,探索開展長期吊銷未注銷企業強制注銷,明確適用情形、具體條件和辦理程序,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利,提高市場主體退出效率。貫徹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和外商投資指引,建立外商投資“一站式”服務體系,聯通相關部門信息系統,實現外資企業一次登錄、一次認證、一次提交材料,即可辦理企業注冊、預約開戶、外匯登記等。(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人行鹽城中心支行,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二)優化不動產領域營商環境。站位群眾視角,持續優化全市域“互聯網+”不動產登記交易納稅一體化平臺功能,實現一次注冊、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網受理、一鍵交款、一并審批、一同出證、一觸查詢,讓企業群眾辦理不動產業務像網購一樣方便。打通市縣兩級相關業務系統,并延伸至水、電、氣、有線網絡,打造“全國一流、全省第一”的不動產營商環境新高地。(責任單位:市協調辦、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鹽城市稅務局、市工信局,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創新項目審批管理服務方式。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體系信息化平臺,搭建全市域固定資產投資審批項目庫,對市、縣(市、區)、重點產業園區(經濟發達鎮)三個層級立項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照統一項目索引實施全周期標簽化管理,全鏈條歸集審批信息,全流程在線辦理審批手續,全方位查詢審批進度,提高項目審批質效。(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四)優化通關作業流程。全面落實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出口信貸等支持政策,切實降低企業成本。支持進出口市場多元化,扶持中小微外貿企業發展。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銀行提供跨境電商結售匯服務,縮短真實性審核時間,加快資金結算速度。優化風險布控規則,推動降低守法企業和低風險商品查驗率。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將正常出口退稅業務平均辦理時間壓減至8個工作日以內,2021年全面推廣無紙化單證備案。(責任單位:鹽城海關、市財政局、市商務局、人行鹽城中心支行、鹽城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鹽城銀保監分局,市各有關部門)
(五)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清理規范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不合理附加費用,整治銀行強制搭售產品、超公示標準收費、收費與服務項目不符等違規行為。加強銀行服務項目和收費公示,建立健全銀行業違規收費投訴舉報機制。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治理,堅決避免減費降稅紅利被截留。對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自查、退還違法違規所得等情況開展檢查,確保亂收費問題整改到位。(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鹽城銀保監分局、人行鹽城中心支行、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六)提升中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度。依托惠企服務“一網通”平臺,優化再造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發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線上服務、“不見面”審批等便捷信貸服務。完善水電氣、納稅、社保等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充分運用各類信用信息平臺,加強相關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貸發放方面的應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發展。(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人行鹽城中心支行、鹽城銀保監分局,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七)提高惠企利企政策實效性。繼續落實階段性降低工傷、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簡化稅費優惠政策適用程序。執收單位加強非稅收入退付管理,確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標準的收費基金項目及時落實。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加強直達資金日常監控,確保資金落實到位、規范使用。(責任單位:市人社局、鹽城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八)繼續優化常態化疫情防控。完善住宿業疫情防控指南,修訂完善旅游景區、劇場等演出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恢復開放的疫情防控指南。及時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復或新增的審批事項,防止將一些臨時性審批長期化。(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公安局、市文廣旅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五、加強組織協調,推動改革落地生效
(一)強化項目引領。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江蘇省促進政務服務便利化條例》,組織開展全市域政務領域治理效能提升行動。整合各部門力量,運用互聯網思維和新一代信息技術,在不動產登記交易、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市場準入、企業經營許可、服務開放型經濟發展、人才創新創業等領域,推出一批改革創新項目,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提高宏觀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發展戰略實施的時效性和精準性。(責任單位:市協調辦、市行政審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二)支持創新探索。鼓勵各縣(市、區)和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先行先試,大膽創新,借鑒復制外地成功經驗,加快營商環境示范區建設。適時總結提煉改革創新成果,搭建更多平臺,通過組織觀摩會、印發工作簡報、召開新聞發布會、加強培訓指導等形式,加大典型案例宣傳報道力度,條件成熟的及時向全市復制推廣。(責任單位:市協調辦,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三)嚴格落實責任。各縣(市、區)、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統籌協調,細化改革舉措,完善配套制度,按照“有對比、可檢查、圖表化”的要求,制定具體推進方案,嚴格落實責任,務實高效地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生效。(責任單位:市協調辦,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四)加強督查考核。建立“每月分析通報、季度集中會商、半年督查評估、年度綜合考核”的工作推進機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每季度召開全市“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問題,推動改革落地。繼續開展全市營商環境評價,加大“放管服”改革權重,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形成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鮮明導向。(責任單位:市協調辦、市發改委、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監委,
市法院,市檢察院,鹽城軍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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