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推動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鹽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推動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第八次黨代會精神,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價值鏈高端延伸和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多樣化升級,構建具有鹽城特色的現代服務業產業新體系,促進現代服務業提質增效,現制定如下若干政策措施。
一、加快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一)支持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省級“兩業”融合試點企業(區域)給予獎勵,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企業專業化發展。推進制造業主輔分離,鼓勵工業企業分離現代物流、金融服務、科創服務、商務服務、大數據服務、節能環保服務、檢驗檢測認證等業務,設立生產性服務業獨立法人企業。對分離后新設立且新增列入統計庫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支持企業數字平臺建設。服務業規上企業、國家級省級“兩業”融合試點企業、省級服務業領軍企業開發建設平臺,經營期滿1年,注冊用戶達到100個,設備、技術投資額達100萬元以上的,按其設備、技術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大宗商品現貨交易、網絡銷售服務、物流專業服務等平臺主營業務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資訊服務平臺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平臺企業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四)支持企業服務能力提升。對物流及供應鏈管理、研發設計、信息服務、節能環保、產品檢測檢驗、設備檢修、產品及設備售后連鎖服務、融資租賃等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為提升服務能力,年度新增設備、技術投資額超過200萬元的,按新增設備、技術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物流企業新應用物聯網、冷鏈配送、托盤共用循環系統、智能化分揀、智能識別標簽、X光安檢機、新能源等智能化、智慧化技術和設備,年度新增設備、技術投資額超過100萬元的,按新增設備、技術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五)支持企業用地保障需求。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利用現有工業用地、工業廠房從事科技研發、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的,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過渡期政策,過渡期為五年。土地用途變更為生產性服務業的,并列入低效用地再開發專項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的,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
二、推進集聚園區提質增效
(六)支持集聚園區提檔升級。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示范物流園區、大宗商品儲運基地、骨干冷鏈物流基地、重點物流基地和省級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集聚示范區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的省級示范物流園區、重點物流基地和養老服務業綜合發展示范基地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的市級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集聚示范區和康養產業基地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國家、省級服務業綜改試點的牽頭單位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七)支持集聚區公共服務載體建設。對市級以上服務業集聚區(基地、園區)內新建的用于提供行業公共服務并運營一年以上的平臺載體,按平臺設備、技術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八)支持集聚區人才隊伍建設。加大集聚區企業高級經營管理等人才引進培育力度,定期組織服務業集聚區有關企業、管理機構負責人等開展培訓。鼓勵各類培訓機構、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服務企業開展創業培訓。
三、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
(九)支持企業做優做強。對首次入選“中國企業500強”(中企聯發布)、“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中企聯發布)、“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全國工商聯發布)、“中國物流企業50強”(中物聯發布)、“中國民營物流企業50強”(中物聯發布)的服務業企業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十)支持企業擴大規模。對年度銷售規模首次達到2億元以上的現代物流、科創服務、商務服務、文化旅游、大數據服務、節能環保服務、檢驗檢測、健康養老、軟件信息、居民和家庭服務等服務業企業和年度銷售規模首次達到20億元以上的金融服務、現代商貿等服務業企業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連續兩年保持增長,年度新增銷售達1億元以上的規上服務業企業(不含房地產、金融、批發類企業)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一)支持企業“小升規”“規上市”。對當年新增入庫的規上服務業企業分時、分檔進行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8萬元。鼓勵規上服務業企業上市融資,對上市(掛牌)的企業根據相關文件規定給予獎勵。
(十二)支持企業創新示范。對新評定的省級服務業領軍企業、養老服務創新示范企業(機構)、國家級重點物流企業、省級重點物流企業和通過國家3A、4A、5A級評估的物流企業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三)支持企業品牌建設。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江蘇精品”的服務業企業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列入國家、省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并通過驗收的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并被相關部門批準發布的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四)支持企業信用建設。對新評定的省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每個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第三方信用報告給予最高50%的補助,每份報告不超過2500元(補助資金通過信用服務機構給予市場主體);對承擔信用報告公益性審核工作的信用服務機構給予補助,每份報告不超過300元。
四、強化產業項目招引
(十五)支持總部經濟招引。招引對地方經濟發展支撐力大的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總部,以及世界500強、國內100強、行業前10強企業研發中心、銷售中心、采購中心、結算中心等功能性總部,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確定補助金額。
(十六)支持省市重點項目建設。對列入省、市重大、重點項目清單且年度設備、技術投資額超過500萬元的項目,按設備、技術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廢舊家電回收和列入省多式聯運示范工程且年度設備、技術投資額超過300萬元的項目,按設備、技術投資額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十七)支持健康養老項目建設。對列入全市康養產業重點項目投資計劃的產業項目,其中提供公益性康養服務部分,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后,按其實際固定資產投資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使用500萬元以上金融機構貸款用于提供公益性康養服務的固定資產投資,給予貸款貼息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與其他各項政策按“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除另有規定外,財政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支持范圍為鹽城市區(含大豐區、鹽都區、亭湖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市發改委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實施細則或申報指南。各縣(市)結合地方實際,參照本政策制定支持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