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做好企業穩崗留工,保障春節期間企業生產的連續性、穩定性,力促2023年全市經濟實現“開門穩”“開門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系列暖心活動。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在春節期間深入基層、園區、企業,開展新春慰問、職工聯誼、集體過年等形式多樣的“送溫暖”活動。春節期間(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市文廣旅局、體育局負責引導公共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全市國有景區實行免費開放;市交通局、市交投集團負責落實市區公交車免費乘車,并視情增開重點園區至市區公交班次。
二、積極營造節日氛圍。市商務局負責開展“蘇新消費·冬暖鹽城消費節”活動,通過“我的鹽城”APP等推出形式多樣的促消費活動,鼓勵支持各商業銀行、商戶積極參與消費節活動。市文廣旅局負責組織開展“滋味鹽城過大年”活動,組織專業文藝院團推出春節系列專場演出,組織廣大文藝工作者和群眾文藝團體進基層、進社區、進企業,落實全市博物館、文化館(站、室)、圖書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場所春節期間照常開放。
三、鼓勵企業連續穩定生產。鼓勵各地出臺支持企業連續穩定生產的相關政策措施;對2023年一季度開票銷售25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長達到15%以上的市區規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主要用于企業穩崗留工,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對2023年1月份、2月份保持連續生產的規上工業企業,市科技、工信、財政等部門要納入重點政策支持名單,優先向上爭取各類政策支持。對春節期間不停產的重點工業企業、重點工業項目,由各地組織對一線加班員工進行走訪慰問,發放一定金額的“春節禮包”。
四、激勵企業留人引人。鼓勵企業制定實施相關留工激勵措施,采取發放“留崗紅包”、提高加班工資、改善就餐條件等措施,以崗留工、以薪留工。2023年1-2月份企業吸納首次來鹽就業的非鹽城戶籍人員,且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連續繳納社保滿3個月的,由各地按不低于每人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來鹽就業補貼。企業在春節期間開展職工技能培訓,職工參加培訓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規定(初級工1000元/人、中級工1500元/人、高級工2000元/人)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單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穩崗返還政策。
五、鼓勵外地員工留鹽過年。支持各地對留鹽過春節的規上工業企業外地員工,按不低于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專項補貼或消費券。市通信管理辦公室會同電信、移動、聯通運營商負責為外地留鹽員工(手機號碼歸屬地為鹽城)免費贈送20G的“留鹽過年”本地流量包(有效期為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外地留鹽員工可登陸“我的鹽城”進行申領。各地在春節期間要走訪慰問外地留鹽困難職工,對符合條件的可給予一定標準過節補助。
六、做好節后企業員工復工返崗。各地對企業2023年1月24日(正月初三)至1月31日(正月初十)期間,租用(含合租)有營運資質企業的客車“點對點”組織外地員工返崗的,給予包車費用50%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自行返崗就業的外來員工,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返崗交通補貼措施。市交通部門針對春節期間人員集中流動,要科學、靈活調配運力,切實提升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的運輸供給能力。
七、持續做好企業用工服務。各級人社部門要及時掌握春節前后企業用工需求和問題訴求,實施重點企業“一對一”人社服務專員制度,強化用工服務指導,促進人力資源供需對接;要充分用好春節期間在外務工人員、外地創業人員、在校大學生集中返鄉的有利時機,組織線上線下專場招聘活動。積極開展跨地區人力資源服務和勞務協作交流,拓展勞務合作基地,加大人力資源引入,持續服務保障企業用工需求。各級發改、衛健部門要加強防疫物資統籌調度,保障企業合理物資需求和就醫用藥。
八、積極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各級人社部門要會同信訪部門及時排查化解各類欠薪糾紛矛盾,確保春節前員工按時足額領到工資;督促春節期間正常生產的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和加班工資;暢通勞動保障維權渠道,做好信訪以及12345平臺投訴受理辦理工作,確保各類勞動糾紛投訴舉報及時依法處置。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通知中已經明確時間的,從其規定),各地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復享受原則執行。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