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經濟工作會議關于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決策部署,堅持“把恢復和擴大消費擺在優先位置”,搶抓春節期間消費旺季契機,聚焦汽車、家電、餐飲、文旅等重點領域,堅持從供給和需求兩端發力,扎實推動消費市場快速復蘇和消費轉型升級,助推全市經濟實現“開門穩”“開門紅”,現制定以下政策意見:
一、全面激活餐飲消費。支持各地舉辦美食節、美食評選和交流推廣活動,鼓勵發放餐飲消費券,重點支持在全市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和商業綜合體、特色街區、商業集聚區內餐飲企業的消費,增加城市煙火氣。組織開展“鹽城味道·美好食光”團圓飯預定直播活動,支持企業送餐上門,對春節期間連續營業、開展團宴服務的限額以上餐飲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支持餐飲企業轉型開發“預制菜”,加快布局“中央廚房”,鼓勵預制菜企業在春節期間推廣“應急包”“大禮包”“家宴包”等預制套餐和“中央廚房+團購配送”“門店連鎖+智能自助”等新型營銷模式。(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以下均需各地落實,不再列出)
二、加力推進購物消費。鼓勵各地發放購物消費券,重點支持在全市商業綜合體和商超內購物消費。支持全市商貿流通企業聯動發放消費券或消費滿減、折扣讓利,可疊加使用。(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三、鼓勵擴大汽車消費。開展“兔年迎春”汽車煥新季活動,鼓勵各地發放汽車消費券,對在鹽城市買車上牌的消費者,發放不超過2000元的消費補貼,助力汽車消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
四、大力推動家電消費。組織家電銷售企業開展節能展示、新品體驗等活動,鼓勵各地支持重點家電銷售企業開展“家電下鄉”和“以舊換新”活動,對綠色節能環保、智能電子產品等可按最終成交價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五、持續拓展文旅消費。啟動“滋味鹽城過大年”文化旅游季,各重點景區、文博場館和文化街區推出“購年貨、品美食、泡溫泉、賞非遺、看演藝、逛市集、住美宿”等7大類375項文旅活動。全市26家重點景區實行門票低于5折(春節期間1月21日至1月27日全免),景區內游玩、餐飲、住宿、購物等二次消費項目7折起優惠促銷活動。市財政安排500萬元用于支持文旅消費,消費者可通過“我的鹽城”APP獲得文旅消費券直接抵用現金。鼓勵旅行社到市外重點客源地開展營銷活動,吸引外地游客來鹽旅游消費,對2023年1-3月份組織市外來鹽過夜游客并游覽兩個以上收費景區的旅行社給予每人次50元的獎勵,推動“過境游”轉為“過夜游”。“燕舞商城”每周開展秒殺活動,覆蓋景區門票、酒店民宿、餐飲美食、休閑娛樂、生活美妝等5大類1000余個產品。全市文旅媒介、攜程集團等市內外合作單位免費宣傳推介景區(街區、場館)和各類活動。(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市燕舞集團、市財政局)
六、培育壯大影劇院消費。鼓勵各地發放影劇院消費券,在全市電影院、影劇院購買的票價高于消費券面值即可使用。支持影劇院聯合所在商超開展消費滿額送電影票、抵用券等形式,促進電影消費。(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
七、全面推動網絡消費。鼓勵各地積極挖掘網絡消費潛能,對春節期間通過天貓、淘寶、京東、蘇寧、拼多多、抖音、美團、餓了么等電商平臺開展銷售活動的限額以上單位,按線上開票銷售額給予補貼。支持鹽城商家通過抖音、快手等平臺開展各類帶貨直播活動,提升本地商品線上營銷能力。(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八、支持快遞外賣配送。鼓勵郵政快遞企業、外賣平臺商鋪春節期間“不打烊、不停網”,全力保障市民生活生產物資和醫療急需物品流通和配送暢通。春節期間對郵政快遞企業、外賣平臺等在冊快遞員、外賣騎手在崗率超60%,且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給予在崗人員每人每天60元補貼。新招錄的臨時用工人員,工作滿半個月的給予每人500元補貼。具體執行時間及實施細則由市郵政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責任單位:市郵政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
九、穩健發展住房消費。繼續延續市區“房八條”購房補貼政策2個月,截至2023年2月28日。鼓勵各地分板塊開展線上線下返鄉置業購房專場房展會,發放住房消費券。支持產業園區、院校、企事業等單位集中團購商品住房解決職工住房問題,對團購商品住房的職工家庭,“賣舊買新”購置改善性住房的,鼓勵開發企業在認購協議中延長認購期,購房人可將舊房作為擔保并給予購房優惠。鼓勵發放家居消費券,重點支持在全市限額以上家居企業消費,改善居住環境。(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十、鼓勵開展促銷活動。市級層面圍繞商圈購物、餐飲、汽車、家電、老字號國潮等消費熱點,組織開展“冬暖鹽城消費節”“新春年貨購物節”“網上年貨節”等線上線下深度融合的專題消費促進活動,持續打響“515鹽城消費節”品牌。支持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特色夜市街區開展一定規模的促銷品牌活動,大力發展假日經濟、夜間經濟,春節期間承辦市級消費促進活動啟動儀式的,由市相關部門給予牽頭承辦單位30萬元補貼。市級特色夜市街區開展促銷活動,方案提前向市、縣主管部門報備并獲同意的,由各地相關部門在活動組織、宣傳推廣等方面費用給予30%補貼,單場活動最高補貼1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城管局、市文廣旅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
市縣聯動統籌安排1.2億元專項資金用于促進春節期間消費持續恢復。消費券發放、補貼激勵以及氛圍營造等工作,由各地結合實際,自行制定方案組織實施,市財政根據各地財政實際投入資金予以配套補貼。3月底前,各地將資金使用情況、活動成效分別報市財政局和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年2月14日。如國家和省出臺同類政策,按照“取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