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釋放消費潛力、激發消費活力,培育消費新增長點,全面推動我市消費市場提質擴容。我市將發放500萬元消費券。
一、發放平臺和發放金額
通過“我的鹽城”(云閃付)發放,發放總金額500萬元,其中:百貨零售券300萬元、住宿餐飲券100萬元、家政服務類50萬元、銀發消費類50萬元。
二、發放方式和發放計劃
本輪消費券采取“預約登記+公開搖號”的發放模式,用戶登錄“我的鹽城”App,進入消費券活動頁預約登記,在指定搖號日公開搖號確定中簽用戶,消費券通過平臺推送至中簽用戶云閃付賬戶。
計劃2025年5月、6月、7月分3期發放,以5月份發放為例:①在線預約:5月13日15時至5月14日15時;②搖號中簽:5月14日19時;③券到賬時間:5月15日12時前;④線下核銷:有效期14天(含5月15日)。
三、消費券品類及面值
1.百貨零售券。滿100減40、滿300減100。
2.住宿餐飲券。滿100減40、滿300減100。
3.家政服務券。滿200減60、滿300減100。
4.銀發消費券。滿100減40、滿300減100。
四、活動對象
在鹽市民及外地來鹽人員均可參加,預約時使用設備的地理位置須實時定位在鹽城市內。
五、參與商戶
百貨零售、住宿餐飲、家政服務類商戶為2025年“春綠鹽城消費券”已入庫商戶及新報名商戶。
銀發消費類商戶主要為適老產品售賣場所,由各地民政部門推薦,通過各地商務部門組織申報。
六、活動規則
1.消費券可與平臺、商戶的各類優惠疊加使用。
2.消費者每期同一品類限中簽1張,單筆消費限用1張。
3.消費券不得購買煙酒類商品,不得遠程視頻核銷,不得遠程二維碼截圖截屏核銷等,禁止消費券用于購買團購券、預付卡、預付定金等。
4.消費者使用消費券后若發生撤銷及退貨交易,消費券不返回至消費者賬戶,資金返回活動券池。
5.參與活動商戶須明碼實價,活動期間嚴禁拒收消費券,并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不借機抬高商品價格、不撤架暢銷商品、不搭售滯銷商品以及不發生其他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6.消費券僅限本人使用,嚴禁倒買倒賣,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動資金,一經發現,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追回相應損失,構成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7.商戶及其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協助他人套取活動資金,一旦發現有虛假交易、作弊、套現、洗錢等情形,主辦方及平臺有權撤銷其參與資格,責成涉事企業追回損失;對失信行為予以記錄,情節嚴重的將列入不誠信名單予以曝光;構成犯罪的,移交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8.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鹽城市商務局所有。
鹽城市商務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