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調整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支持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參照省內其他城市做法,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實施情況,中心出臺《關于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現對該政策作如下解讀:
二、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
(一)對交易資金實施托管的二手房,職工支付首付款(最低比例為15%)后,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作為購房款。
(二)恢復商業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次貸。
(三)對能分清產權份額的共有產權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執行。
四、政策調整的相關說明
本次政策調整主要目的是為更好地滿足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住房消費,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若干措施的通知》(蘇政辦發〔2025〕22號)等文件精神,參照省內其他城市做法,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實施情況作出優化調整。
(一)關于對交易資金實施托管的二手房,職工支付首付款(最低比例為15%)后,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作為購房款。
我市于2023年8月出臺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后,有效地減輕了購房人資金壓力,得到職工群眾廣泛認可。為回應部分購買二手房職工的訴求,此次出臺規定,支持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二手房購房款,有利于增強職工支付能力,拓寬職工購房資金來源。
(二)關于恢復商業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次貸。
根據市第五屆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紀要,“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連續三個月在85%以下時,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恢復商轉公二次貸”。我市4月、5月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分別為84.90%、84.09%,6月個貸率會繼續下降,符合恢復商轉公二次貸的條件。即僅有一次且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人可以按我市相關規定申請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金額不得超過該住房現行評估價值的70%。
(三)關于對能分清產權份額的共有產權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此政策主要為配合住建部門擬出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而制定,以幫助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職工早日實現安居夢。
鹽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